第(3/3)页 两人共同合作过几桩案子,也算是老朋友了,文景也不介意南璞年这态度,甚至十分理解。 毕竟挖人这行为,的确也不地道,尤其是这人,还是南璞年慧眼识珠,先发掘到的。 也是他一开始,排除众议,将南姝留在支队的。 是的。 当初那顾问申请提交上来的时候,省里是不赞同的,还是南璞年下了‘军令状’。 这其中的弯弯绕绕,南璞年肯定没和南姝说过。 后来南姝的表现也的确很让人惊喜,议论声这才消失不见。 现在,看到南姝的能力如此强,想要将人挖走了,文景觉得,南璞年现在能坐在这,没给自己揍一顿,都算是南璞年脾气好了。 话说回来。 南璞年的脾气……和以前比,还真是好了不少啊。 “没事也没必要见。” 南璞年脾气收敛了,但也只针对小姝一个人。 文景:…… 这话虽然没错,如果没有大案,两人基本也不会见。 但这听着也太无情了! “阿年,我也是没办法,组里的命令…你也知道,咱就是个小组员,组长任务,不得不完成。” 文景哭笑不得。 “呵。” 南璞年鼻孔里喷出一声冷哼,没搭理他。 扫了眼被南姝翻开的合同,看向南姝,眉眼顿时如冰山消融一般,变得柔和,“小姝觉得呢?你想去吗?” 文景:……变如脸。 要是知道两人没有血缘关系,不知道的,还以为南姝是南璞年的亲妹妹呢。 南璞年虽然心里颇有微词,可他自己是自己,小姝是小姝。 专案组的条件的确很好,进入省里之后,对南姝以后的发展也是多有益处,南璞年自然不会因为自己舍不得,就阻了小姑娘的职业道路。 “抱歉,能给我一段时间,好好考虑一下吗?” 橄榄枝递的太过突然,南姝有点懵,抬头看向文景问道。 “当然可以,这份合同随时有效,我们加一个联系方式吧,小南同志考虑好了,可以随时联系我。” 没有当即被拒绝,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。 文景重重松了口气,笑着拿出手机。 第(3/3)页